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冲击记录仪欧洲标准(DIN EN 15433-6:2008)

添加时间:2013/2/17 11:13:19

冲击记录仪欧洲标准DIN EN 15433-6:2008-02 【或EN 15433-6:2007 (E)】

 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自动记录设备的技术和功能特性,用于确定在运输过程中随机出现的冲击.

这种自动记录设备,可用于:
----确定个体运输机械冲击载荷;
----测控运输方式,以观察的冲击参数的限制;
----确定运输项目上的冲击载荷.
该标准定义传感器要连接到设备,并指定为参数调整目的的最低要求,还定义了数据的分析,以及数据呈现的最低要求.
该标准涵盖了完整的记录设备,包括加速度计和在外部数据处理单元的数据分析.加速度计可以被集成到记录设备上或单独安装(外部传感器).

本标准也适用于个体运输的常规监测.

 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引用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.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适用引用的版本.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适用最新版本的参考文件(包括任何修订).

EN 15433-2,运输负荷-动态机械载荷的测量和评价-第2部分:数据采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要求
EN 61000-6-1,电磁兼容性(EMC)—Part 6-1:通用标准-住宅,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的抗扰度(IEC 61000-6-1:2005)
EN 61000-6-3,电磁兼容性(EMC)—Part 6-3:通用标准-住宅,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的辐射标准(IEC 61000-6-3:2006)
EN 60529, 外壳防护等级(IP code) (IEC 60529: 1989)

 

3术语和定义


4自动记录设备的要求
4.1加速度计
4.2信号处理
4.3记录
4.3.1”事件”记录模式
4.3.2”绘图仪”(或”时间”)记录模式
4.4存储模式
4.5时间戳
4.6电源
4.7运行和显示细节
4.8测量范围
4.9误差极限
4.10数据保存
4.11校准证据
4.12运行环境


5部署的准备工作
5.1固定
5.2设定值


6分析


附件A(代表性)设置冲击记录设备的案例